乌建发[2015]151号
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
数据入库和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关于实行自治区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数据入库的通知》(新建建函[2015]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快速推进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企业人员和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尽快完成我市勘察设计诚信管理平台建设,快速准确发布建委相关政策、文件及培训信息,现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入库和单位信息报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乌鲁木齐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实名制数据入库
(一)实行实名制入库的从业人员范围
1、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含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即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3、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含土木工程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
4、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人员。
6、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
7、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的所有进疆人员。
8、勘察设计企业聘用的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二)实名制登记信息内容和操作方法
1、实名制登记的信息内容包括:身份证信息、工作单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和历史业绩、个人证件照(近照)、个人签名扫描件等信息。
2、由从业人员本人登陆“新疆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个人云系统,注册个人用户,登陆成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提交。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后,本人需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设备读取个人身份证芯片信息,完成个人实名制验证入库,全疆范围内只需一次验证,终身有效。
3、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新疆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
4、实名制数据入库联系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兰 洁 0991-2811905
白 燕 0991-2826039
新疆建设信息中心:
来春雷 电话:0991-2656332
技术支持单位(安徽德拓信息科技公司):
任俊明、戴 鹏 电话:0991- 2661092
二、监督管理
从2015年4月20日起,我委对于未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单位及人员,在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业务时不予认可。
我委在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时,依据实名制登记信息,核查参建各方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并作为建筑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并录入诚信档案中。
三、单位信息记录和信息变更管理
(一)市建委建立信息固定往来制度,要求各单位在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地址、企业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及固定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建委勘察设计管理处。
(二)各相关勘察设计企业在资质变更、办公场所变更和法人变更时应及时在市建委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我委顺利开展勘察设计诚信平台库建设和勘察设计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我委今后的政策发布、文件发放、人员培训、会议通知等信息将以短信方式进行发布(发布电话0991-4626142)。
市建委勘察设计管理处
王 波 0991-4626142
张春燕 0991-4656527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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