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房地产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新疆众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广聚鸿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新疆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永振海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