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市建委结合我市电子招标实际情况,对标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细化和修改,下发通知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并组织勘察、设计等行业专家代表举行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目前乌鲁木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电子招标文件已完成修订工作。该标准招标文件的形成将使我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全部实现电子化招标,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效率及监督管理水平,对我市招投标活动起到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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