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修订《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尘污染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市建委日前修订了《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实施细则》,并已于2017年2月20日起实施。 新版《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实施细则》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深化和标准的再升级。其明确了各方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增加了施工现场洒水、喷淋(雾)降尘和扬尘视频监控、PM10监测的有关要求;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之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对施工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扬尘监测、视频监控、公示牌设置等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暂缓发放施工许可证;并把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纳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诚信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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